昨日,文化部出台《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经营活动的,须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意见规定,申请设立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应符合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步办日期:明年3月1日前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就网络音乐节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防止盗版和网络搜索引擎对正版音乐的侵害,“在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时,企业、公司必须获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获得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在保护知识产权力度逐渐加强的今天,经营网络音乐也要办理证照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