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动或者主动地失去了工作。合适的新工作不是说马上就能找到那该怎么办?别急,这里有两笔保障: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助你渡过难关!
由于这两者的名字太相似,许多小伙伴分不清,该领哪一笔?能领哪一笔?今天我们带大家一起来了解清楚: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和待遇,各有什么不同?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广州市,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也分为两种情况:
①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按规定按月领取+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
②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按规定按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举例:
→如被单位辞退: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合同到期不再聘用: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辞职不干:领取失业补助金
→如参失业保险不满一年: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1年2月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但还没找到工作:领取失业补助金
三、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失业金发放标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90%(目前广州失业金标准 2070元/月)
四、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一)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发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1035元/月发放。
(二)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3.5元/月发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10.5元/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
①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
每个参保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六、申领途径
(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人社APP,以及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领。
(二)若选择线下办理,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素材来源:广州人社(部分素材来源于中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