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如何报送增值税纸质申报资料?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税函〔2009〕10号)的有关规定:1、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仍报送旧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采用电话语音报税和储税划缴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哪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税函〔2009〕10号)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采用不同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均统一使用总局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停止使用旧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只需报送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 将按月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实行“合并装订、年度终了后一次报送”,即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合并装订全年度所有月份的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从200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一般纳税人需要何时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税函〔2009〕10号)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一般纳税人可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纸质申报资料实行“合并装订、年度终了后一次报送”,即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合并装订全年度所有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在次年1月内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